Lilypie

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

見律師

為免結婚當日舟居勞動,一早就決定了在宴客前順便簽字作實了事。倒是我不明白跟媽媽提出時,她好像得我們錯過了甚麼美好時光似的。歷史一刻只是不在婚姻註冊處進行,移到酒店罷了,又不是不簽字……何況這樣不用太趕時間,也不用迫在婚姻註冊處左等右等啦,也能讓更多賓客看到我們的時刻。 ( 希望各位準時出席呀!)

婚禮監禮人 (律師證婚) 在哪裡找好呢?最終聽取了網友的過來人意見,找了何律師。我想常律師這回事應該都是差不多罷,做律師的很少是口齒不清的,哈哈,而且我想律師也不用太搞笑太娛賓;見網友的意見又不錯,就電話約實好了。不過簽約文件竟然錯了好幾處,那麼甩漏,會否有閃失呢?心中是有點怯的。

前幾天終於到律師樓見面,簽擬結婚通知書。見到真人,感覺又不錯喎,感覺親切說話清楚 (甚至可以說是有點風趣),這也安心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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